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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萝岗区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州萝岗区卫生局 更新:2013/8/16 字体:

区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根据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和《萝岗区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方案》(可到萝岗区卫生局网站医疗行政管理栏目下载:http://wsj.luogang。gov。cn/index.asp),我局于10月份(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开展2011年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开发区医院、区中医医院根据考核方案由本单位自行组织医师考核,其他机构的医师由区医学会组织考核。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经在区卫生局注册,在辖区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类别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参加并通过2010年医师定期考核的医师不纳入本次考核范围。
二、考核内容: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业务水平测评由考核机构负责;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由医师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负责,考核机构复核。
三、本次考核免考条件:1、执业满12年及以上(截止至2011年6月30日);2、2009年6月—2011年6月内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通过高一级职称考试(以拿到合格证和资格证书时间为准)。
请各单位严格审查相关人员条件,按每人填写一式四份《医师定期考核表》(见附件1,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填写考核意见中的工作成绩与职业道德一栏,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符合免考条件的人员,还需提交《医师述职报告》(见附件2),并附上普通全日制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公共必修课统考成绩单复印件。请于10月12日前将人员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到yzkxx@163。com)及上述材料统一报我局医政科(开发区医院、中医院于考核结束将每人1份《医师定期考核表》报我局存档)。

附件:1.《医师定期考核表》
2.《医师述职报告》
3. 2011年医师定期考核人员汇总表


二○一一年十月八日

文件下载:关于开展2011年萝岗区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doc

说明:5年以上执业经历,良好行为记录不作为免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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