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景田医院向我委提交了拟增执业地址和医疗用房的申请。该医院拟租医院旁边的福田区商报路7号天健创业大厦二层202-204、三层301-316(建筑面积约2200平方米)改建为住院病房。根据医疗机构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该医院拟增执业地址和医疗用房的的选址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3年4月15日至2013年4月19日(五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内,社会公众如对该医院拟增执业地址和医疗用房的选址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来信、来访等形式向我委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我委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反馈。
受理部门: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处。
受理地址:罗湖区田贝一路21号大院市卫生人口计生委312室。
联系电话:0755—25531457。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
201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