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国家医学考试网
各省医学考试信息
浙江 重庆 河南 广东
河北 上海 北京 天津
山东 安徽 山西 江苏
湖北 湖南 江西 福建
云南 四川 广西 贵州
陕西 兵团 甘肃 宁夏
辽宁 青海 新疆 西藏
吉林 黑龙江 海南 内蒙古
 医学全在线 >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 广东卫生厅 > 江门 > 正文
转发省转发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关于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信息修改相关要求的通知
来源:江门市卫生局 更新:2013/8/16 字体:
江卫函〔2008〕385号
 
 
转发省卫生厅转发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关于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信息
修改相关要求的通知
 
各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省卫生厅《转发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关于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信息修改相关要求的通知》(粤卫函〔2008〕69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信息修改申请材料要求:
  (一)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信息修改申请审核表(格式见医考中心附件2,一式二份);
  (二)个人申请书(需有申请人手写签名);
  (三)原《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四)身份证复印件;
  (五)勘误所需其他证明材料;
  (六)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相片三张;
  (七)提交材料请按A4纸规格、并按上述目录排好顺序,其中第一、二项请提交原件,第三、四、五项请核验原件,并加盖验证章,提交复印件。
  二、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医师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申请材料要求:
  (一)《医师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一式二份);
  (二)个人申请书(需有申请人手写签名);
  (三)原《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四)身份证复印件;
  (五)遗失声明(请提交刊登的报纸原件)或报警回执(复印件);
  (六)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相片三张;
  (七)提交材料请按A4纸规格、并按上述目录排好顺序,其中第一、二项及第五项遗失声明请提交原件,第三、四项及第五项报警回执请核验原件,并加盖验证章,提交复印件。
  三、《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遗失补办申请材料要求:
  (一)《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遗失补办申请表(格式见附件2,一式二份);
  (二)个人申请书(需有申请人手写签名);
  (三)身份证复印件;
  (四)《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遗失声明(请提交刊登的报纸原件)或报警回执(复印件);
  (六)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相片三张;
  (七)提交材料请按A4纸规格、并按上述目录排好顺序,其中第一、二项及第五项遗失声明请提交原件,第三、四项及第五项报警回执请核验原件,并加盖验证章,提交复印件。
  四、各项申请材料由各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各医疗单位统一上报,其中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信息修改申请材料请于每年2月、5月、10月的1日~25日集中上报,并同时附信息修改汇总表(格式见医考中心附件1,连电子版)。
 
附件:1.《医师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
   2.《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遗失补办申请表
 
 
  二〇〇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联系人:张灵,联系电话:3527184)
相关文章
 毫州卫生网:有关防范2014年度医师执业资格
 内蒙古医学考试中心:内蒙古自治区转发关于
 宁海医药卫生人才网:关于做好2012年医师资
 市中区医考网:关于做好2012年度有关卫生技
 桐乡人才网: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
 云南医考中心: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