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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文”齐参与消费要理性(二)保健食品消费警示
来源:禅城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 更新:2013/8/16 字体:
为使广大消费者正确认识、理性消费保健食品,有效遏止在社区利用各种方式兜售宣称疾病预防、治疗功效的保健食品的情况,打造健康文明的消费环境,禅城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特发出以下消费警示:
保健食品是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但是,一些保健食品的经营者想方设法将保健食品当药品来卖,承诺产品的功效,宣传疗效。虚假、夸大的宣传误导了消费者,混淆了保健食品的真实含义。
一、关注质量信息,增强识别能力
保健食品的监管部门,将会加强对保健食品质量的检测,并会将产品监测信息向社会进行公开,消费者可以通过关注各种质量检测的信息来了解产品的质量情况。同时要通过各种渠道增强保健食品的相关知识,提高认知能力。
二、勿信虚假广告,选择适宜产品
保健食品的广告现在虽然在逐步规范,但各种形式的讲座、导购、网购、无店铺销售等仍存在不少虚假成份,将保健食品混同于普通食品或药品进行宣传,是一些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进行违法宣传的惯用手段。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药品有着本质的区别。所以消费者在购买时,不要轻信广告的宣传,要选购适宜自己的产品。
三、正规渠道购买,索取销售凭证
消费者最好能从正规渠道选购保健食品。保健食品标志为天蓝色图案,下有保健食品字样,俗称“蓝帽子”。购买时除了要认清保健食品的标识( )和看清产品的批准文号(“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外,还要及时索要购货凭证,以利自身维权。目前市场上存在卫生部(1996年11月至2003年7月)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3年10月之后)批准的保健食品产品。卫生部批准的国产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年代号)+顺序号”,进口保健食品为“卫进食健字+(年代号)+顺序号”或“卫食健进字+(年代号)+顺序号”,下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字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国产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进口保健食品为“国食健字J+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下面有“国家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字样。每个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只能对应一个产品,如果消费者在市场上发现一个批准文号对应多个产品的情况,务必谨慎,可以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sfda。gov。cn)“数据查询”栏目查询产品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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