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卫公告〔2008〕1号
2008年常德市卫生局关于批准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单位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卫生局审查,现批准下列单位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现予公告。
附件:2008年批准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单位
二○○八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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