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程序
申请、地县(市)区卫生局初审、市卫生局审批同意后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按照核准事项规范建设后,逐级报市卫生局审批合格后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申报材料
1、 设置申请材料
(1)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选址报
告;
(3)申请人及有关人员资格证
书,身份证,体检合格表,离休人员须提交单位证明信,药品器械清单,工作用房手续,平面图
(4)必备规章制度
(5)资信证明
2、申请执业登记材料
(1)<<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2)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及<<法人签字表>>
(3)申请人及有关人员资格证书,身份证,体检合格表,离退休人员须提交单位证明信,药品器械清单,工作用房手续,平面图
(4)必备规章制度
(5)资信证明
(6)其他有关材料
三、承诺时限
30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25元
五、政策依据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工本费的批复>>(豫价费字[1996]255号,豫财预外[1996]16号)
六、联系电话 :5116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