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度医师资格考试
报 名 须 知
一、报名资格及有关规定:
见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
二、报名时间:
(一)2006年3月20日至4月5日为网上报名时间。考生登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www.med126.com/wsj//)按要求报名,并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二)2006年4月10日至25日(双休日不休息)为现场确认时间。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参加过2005年医师资格考试未合格者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05年医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成绩单(或准考证)或2005年实践技能准考证;
2、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3、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二)未参加2005年医师资格考试者均需提交以下材料:
1、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6、试用机构为民营医疗机构及公立一级医院以下医疗机构者还需提供试用机构执业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2006年8月31日前毕业的医学硕士、博士研究生申请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者,还需提交所攻读学校研究生处出具的当年毕业的相关证明;
(四)2004年底前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2004年8月31日前取得同类别高等学校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2年者,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者,还需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2001年底前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2000年8月31日前中等医学专业毕业,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5年者,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者,还需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执业医师法》颁布(1998年6月26日)前高等学校医学专业专科毕业并已转正,转正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连续工作2年以上并考核合格和《执业医师法》颁布(1998年6月26日)前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毕业并已转正,取得医士资格,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连续从事医务业务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医务工作时间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执业时间累计满5年并考核合格,申请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者,还需提交转正定级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连续2年或累计5年年度考核表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医士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步骤和程序:
(一)将所需提交的资料交工作人员初审:
(二)初审合格者领取并填写报名资料档案袋;
(三)缴纳报名费;
(四)凭缴费收据确认报名信息并在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字;
(五)凭缴费收据递交报名资料,领取所提交证件原件的收条。
五、考试时间:
(一)实践技能考试时间:7月 1日至1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综合笔试时间:
1、执业医师:2006年9月 23日、24日两天。
2、执业助理医师:2005年9 月23日一天。
六、收费标准:
(一)报名费每人15元/人
(二)实践技能考试费:175元/人;
(三)综合笔试费:医师级110元/人;助理级100元/人。
七、注意事项:
(一)未缴费及未递交报名资料者报名无效;
(二)考生提交的毕业证书还需交省卫生厅复审,如伪造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试用期合格证明将取消考试资格(不退报名、考试费),并按卫生部、国家考试中心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省内院校毕业的考生其所在院校及所学专业按湖北省卫生厅、教育厅公布的《湖北省国家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认可学校及专业目录》认定。省外院校毕业的考生要提供网上学历查询记录或《毕业生登记表》;
(四)领取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时间:2006年6月5日—15日(双休日不休息);
(五)未在网上报名的考生4月20—23日到现场报名。
医师资格考试武汉考点办公室
二○○六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