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生局、教育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发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文卫局,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随着气温的逐渐升高,我市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形势日趋严峻。为切实加强全市学校和托幼机构手足口病防控工作,保障儿童身体健康,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区卫生、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当前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辖区学校和托幼机构的管理。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落实工作任务,切实把手足口病防控当作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组织开展对学校和托幼机构的专项检查,全面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保护儿童的身体健康。
二、学校及托幼机构要严格落实手足口病各项防控措施,做好教室、宿舍等场所的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清新;按照消毒技术规范要求做好玩具、个人卫生用具、餐具、门把手、楼梯扶手、桌面以及教室、宿舍、厕所等的清洗消毒;利用健康知识宣传栏、卫生课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健康宣教活动,让儿童掌握手足口病预防知识;要加强晨检工作,做好各项记录,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儿童后,应及时通知家长带其去医疗机构就诊。
当出现手足口病病例时,严格按照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手足口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鄂卫发[2008]43号)的要求,进行停课或停园处理。
从即日起全市学校和托幼机构实施零报日报告制度。
三、疾控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指导学校和托幼机构做好手足口病防控的消毒和健康教育工作。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学校和托幼机构手足口病防控措施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市卫生局 市教育局
二○○九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