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卫生部及省卫生厅安排,市卫生局开始组织2009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等有关规定的人员。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的方式,现场提交材料时间为3月24日-31日。
三、现场确认程序
网上报名结束后,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高新区、雪野旅游区、泰钢工业园辖区内医疗机构,省以上驻莱各有关单位及驻莱部队的报名考生,将报名材料报所在单位主管科室初审,3月28-29日各单位将初审合格人员的报名材料报市卫生局。两区报名人员的报名材料经单位审核盖章后,报所属区卫生局进行初审,于3月30日-31日集中报市卫生局进行确认。
四、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由各单位审核确认后归还考生本人,向市卫生局提交复印件);
2.本人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3.《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工作单位栏内需加盖单位公章,两区报名人员同时加盖所属区卫生局公章,此表一式两份,一份贴档案袋封面,一份装入档案袋内);
4.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缩印为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
5.单位出具考生试用期满一年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附件1);
6.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人员需提交单位出具的《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时间及考核合格证明》(附件2)、《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及《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人员不需提交第5项内容。以上复印件及打印材料均用A4纸,每位报名考生的报名材料分别装入档案袋内报送。
五、考务费用
按照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发〔2005〕112号)执行,执业医师412元/人,助理执业医师296元/人。
市卫生局咨询电话:6213525,6214122。
附件:1. 《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2. 《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时间及考核合格证明》
莱芜市卫生局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1
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姓 名 |
性 别 |
出 生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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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所学系、 专业 |
医 学 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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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医学 学历时间 |
身份证 号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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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及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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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级别 |
申请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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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机构名称、地址、邮编及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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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时间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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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 岗位类别 |
试用期 岗位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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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间 工作的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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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 满一年的 考核情况 |
试用机构法人 试用机构公章 (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 | ||||
备注 |
附件2:
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时间及考核合格证明
姓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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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所学系、专业 |
医学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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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医学学历时间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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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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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级别 |
申请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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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机构名称、地址、邮编及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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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时间、执业时间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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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岗位类别 |
执业岗位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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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期间工作的 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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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的 考核情况 |
机构法人公 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 ||||
备注 |
注:本表由助理医师执业所在机构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