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卫办〔2011〕116号
各区卫生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发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口计划生育和卫生局、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疾控中心、市妇幼保健院:
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批“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11〕13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申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址:www.satcm。gov。cn
二〇一一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