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关于组织全市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统一考试的通知
(襄卫函[2008]4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护士学校: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做好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全省统一考试的通知》(鄂卫科教函[2007]22号)精神,定于1月中旬进行全市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第三学期省、市考科目的集中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考试科目及时间:
1月14日上午:卫生保健(省考):9:00——11:00
1月14日下午:儿科学与儿科保健:13:00-15:00??
1月15日上午:妇产科学与妇女保健:8:00-10:00
心理卫生与精神障碍:10:20-12:20
1月15日下午: 卫生法规:14:00-16:00
二、考务组织
(一)考点设置:根据省厅要求并结合我市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考务实际,枣阳市、老河口市、南漳县、谷城县和市护士学校各设立一个考点。襄阳区、襄城区、樊城区、宜城市不设考点,其考生由相关县(市)、区卫生局组织学员集中到市护校考点考试。
(二)各考点要成立考试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好考务工作。考点设主考1人,副主考1-2人。每考场安排2人监考。
(三)考场布置:各考点须根据学员人数多少分设考室,并按规范化考试要求布置考场。考场要设置考室分布图、曝光台。每个考室30名考生,单人单座。考室要公布“答题须知”(见附件1)和考场规则(见鄂卫函〔2006〕216号文)。
(四)各县(市)、区卫生局要指派专人负责统筹安排考生的食宿及协调相关事宜。省卫生厅、市卫生局届时将选派巡视员巡查。
(五)各考点要高度重视试卷的保密工作,不得泄密、漏题。试卷于1月13日上午在市护校领取(领取试卷时必须两人以上)。考试结束后,立即密封试卷,并将试卷和《考场情况汇报表》(见附件2)于1月16日上午送达市护校。
附件1:湖北省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全省统考答题须知
附件2:湖北省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考试情况汇报表
二OO八年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