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申请对赤峰上京内分泌专科医院进行执业登记验收的请示》(赤卫发〔2011〕20号)收悉。按照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贯彻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若干意见的报告的通知》(内政办发〔1995〕70号)的要求和规定,卫生厅组织人员对你局上报的医院执业登记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按照卫生部二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的要求,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了现场检查。根据验收结果和有关要求,经研究,同意上京内分泌专科医院进行执业登记,并按照以下事项进行执业许可:
1.机构性质:民营营利性医疗机构
2.机构名称:上京内分泌专科医院
3.法定代表人: 杨凤玉
4.主要负责人: 赵清武
5.机构地址:赤峰市红山区工农村钢铁街西段
6.床位编制:150张
7.诊疗科目:内科、肾内科专业、内分泌专业、外科、妇科、儿科、眼科、口腔科、皮肤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康复医学科、心理咨询科、医学检验科、麻醉科、医学影像科。
希望你局督促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医疗质量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将年度校验情况及时上报自治区卫生厅。鉴于医院为初期开诊,同意试运行一年。
二〇一一年八月九日
抄送: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赤峰上京内分泌专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