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局直各单位,驻济厂企医疗卫生机构:
为做好2014年国家级、省级、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关于申报2014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鲁继医教委办发[2013]2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科
2014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应紧密围绕卫生人才培养的重点需求,突出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推广性。申报的学科专业包括: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含
传染病学科和精神卫生学科)、临床外科学(含麻醉及皮肤、性病学科)、妇产科学、
儿科学、眼耳鼻喉科学、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医学、医学检验、全科医学与康复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为加强全科医学人才培养,2014年将重点鼓励和支持申报全科医学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二、申报方法
(一)国家级项目
1.国家级新项目,实行网上申报、评审和公布,网址为http://cmegsb.cma。org。cn。网上申报的同时,填写纸质《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1)一式二份,否则为无效申报。
2.国家级备案项目(当年批准并举办,拟下一年继续举办的项目),网上申报(需在项目举办后的2周内)的同时,填写纸质《201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附件2),同时提交教材、《201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汇报表》(附件3)考试试题、活动日程表、《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员备案表》(附件10)和会场
照片一式三份。
(二)省级项目
1.省级新项目,填写《山东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4)一式二份。
2.省级备案项目(当年批准并举办,拟下一年继续举办的项目),填写《2014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附件5),同时提交教材、《2013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汇报表》(附件6)、考试试题、活动日程表、《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员备案表》(附件10)和会场照片各二份。
(三)市级项目
1.市级新项目,填写《济南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7)一式二份。
2.市级备案项目(当年批准并举办,拟下一年继续举办的项目),填写《2014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附件8),同时提交教材、《2013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汇报表》(附件9)、考试试题、活动日程表、《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员备案表》(附件10)和会场照片各一份。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是国家级项目纸质申报材料应与网上申报的相关内容完全一致(注:项目网上申报后,点击项目的申请代码可显示所申报的项目并可进行打印)。国家级、省级、市级新项目纸质申报材料中“授课教师签字栏”须有授课教师亲笔签名。
二是纸质申报材料按要求加盖公章后逐级报送,各有关单位将申报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项目上报市继续医学教育中心,经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汇总国家级、省级项目统一报省继续医学教育中心。
三是国家级项目经省学科组专家初评后,符合国家级要求的,由省统一上报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审批。不符合国家级项目要求及上报后未被批准的项目,可参加省级项目的评审,省级项目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评定和公布。省级项目未被批准的,可参加市级项目的评审,市级项目由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评定和公布。
四是国家级项目有效期为2年,省级项目有效期为3年(须连续举办),市级项目有效期为2年。若批准项目当年没有举办或末按规定举办与备案,则该项目自动取消,拟第二年举办则需要重新申报。凡系学术会议类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国家级项目学分最高不超过10学分,省级项目最高不超过5学分,市级项目最高不超过3学分。
五是申报新项目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8月13日。2013年举办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拟次年举办,须于2013年12月28日前将项目备案材料报市继续医学教育中心(国家级申请备案项目须提前进行网上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六是新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项目每项需缴评审费100元,备案项目每项需缴40元。请各单位在报送材料时将项目评审费一并缴市继续医学教育中心。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并按时完成2014年国家级、省级、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
联系人:任金静、
姜璐璐;邮箱:ws85907900@163。com;电话:85907900。
附件:
济南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二O一三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