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高新区卫生局,枣矿集团卫生生活中心,局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09年有度关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工作的通知》(鲁卫科教国合字[2009]40号)文件要求,为落实继续医学教育与卫生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职称晋升、聘任和执业再注册挂钩的配套政策,促进我市继续医学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市局定于8月份对全市有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各区市、各单位务必于8月31日前将任期考核资料和结果报市局科教科。
附:附件1 关于做好2009年度有关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工作的通知.doc
2009年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情况汇总表.xls
枣庄市卫生局
二○○九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