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济宁市“十二五”继续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济宁高新区、北湖新区管委会社发局,兖矿集团预防卫生中心,市直及省驻济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济宁市“十二五”继续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县市区、各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济宁市“十二五”继续医学教育发展规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