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卫生部
第二次全国医师定期考核考试的通知
区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厂企、个体诊所:
接省医师协会通知,全国第二次医师定期考核考试初步定于8月份,本次考试采取人机对话的方式。为使广大学员更好的进行复习总结,按照卫生部第二次全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会议关于规范考试程序、统一考核标准的要求,这次考试要求全市统一使用全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公室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系统和统一制定的考纲和教材。请未订购本次考试复习教材的医师,及时与市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联系。
特此通告!
市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联系人:尹雯
联系电话:8223189
传 真:8223189
电子信箱:taysdqkh@163。com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