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卫医字〔2010〕4号
莱芜市卫生局
关于公布2010年度市级继续医学教育
项目的通知
各区卫生局,高新区、雪野旅游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泰钢工业园,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省以上驻莱有关单位:
经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核批准,将《护理管理知识与专科护理》等44个项目列为2010年度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现予公布。
各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按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工作,确保项目质量。项目举办前,各主办单位应将办班通知、日程安排、教材等送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局中医科)审核。项目结束后,要将教材、试题、试卷、学员名单以及项目总结等材料报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办理《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书》。
二○一○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