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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执业注册通知
来源:莱芜市卫生局 更新:2013/8/16 字体:

根据《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市市直医疗机构2008年取得医师资格的人员,自6月1日起请到市行政服务大厅卫生局窗口办理注册手续。

注册需提交材料: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两张;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4.《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5. 在市卫生局注册者,需提供莱芜市人民医院出具的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健康体检表》);

6.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医疗机构如有变更史,要把变更记录情况一并复印);

7.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拟聘用证明;

8.执业助理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申请注册人员,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交原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原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收回,核发新的《医师执业证书》)。

注:有关表格请到市卫生局网站资料下载栏中下载。

 莱 芜 市 卫 生 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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