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三人民医院、九江学院附属医院、九江
石化医院、共青新市医院:
你们申报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相关资料已收审,市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及省卫生厅相关文件精神,对你们的申请项目进行了实地检查验收,对人员资格进行了逐一审核。经专家审验,市妇幼保健院等5家申报单位基本符合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条件。现将各单位批准项目通知如下:
九江市妇幼保健院:助产、结扎、终止妊娠技术及婚前医学检查
九 江 市 三 医院:助产、结扎、终止妊娠技术
九江学院附属医院:助产、结扎、终止妊娠技术
九 江 石 化 医院:助产技术
共 青 新 市 医院:助产、结扎、终止妊娠技术
望上述单位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服务,依法行医,提升技术,切实为辖区人民群众提供满意的母婴保健服务。
二O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