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你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关于注销泉涌门诊部医疗机构许可证的请示》(院发[2006]79号)和《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关于增设医疗机构许可证执业地址的请示》(院发[2006]8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注销泉涌门诊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将原泉涌门诊部并入你院统一管理。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办理泉涌门诊部医疗机构许可证注销登记和在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增设原泉涌门诊部执业地点等相关手续。
此复。
辽宁省卫生厅
二○○六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