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辽市食安委办发〔2012〕16号
关于印发全市食品安全系统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食安办,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按照省食安办《关于印发全省食品安全系统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食安委办发〔2012〕7号)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全市食品安全系统将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现将市食安办制定的《全市食品安全系统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全市食品安全系统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关于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要求,根据省食安办《关于印发全省食品安全系统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遵循道德建设规律,在全市食品安全系统,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坚持群众自我教育管理与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相结合,坚持加强道德教育与依法解决问题相结合,坚持阶段性教育与强化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把教育和治理活动与学雷锋学郭明义活动结合起来,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食品安全系统道德领域的突出问题,引导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企业和监管部门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尚。
二、目标任务
在食品安全系统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要紧密联系食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食品行业诚信缺失、道德失范问题十分突出的实际,按照省食安办《关于印发全省食品安全系统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食安委办发〔2012〕7号)要求,通过严惩违法、筑牢道德底线,引导自律、巩固守信基础,加强建设、培育长效机制,以刚性外部约束克服“经济人”的不正当利益驱动,以内在教育激励引导“社会人”守法向善,加快形成食品行业“生命至上、安全为先、合法获利、取之有道”的道德风气。
三、工作重点
从我市实际出发,全面完成省和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项食品安全工作任务,采取综合有效措施,严厉打击食品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食品安全犯罪,主要解决诚信缺失和道德失范问题。
(一)突出针对性,增强实效性,重典治乱,依法严惩,整肃行业风气
1.全面落实2012年我市食品安全各项重点工作,继续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专项治理行动,排查和整治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问题,坚决防范食品安全系统性风险。
2.加强专项执法检查,深入开展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的综合治理,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行业清理和排查,整顿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直至停产整改、吊销证照;对隐瞒食品安全隐患、故意逃避监管的,依法从重处罚。
3.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进一步完善涉嫌犯罪的移送程序,坚决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
4.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重点场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清理、取缔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全面排查并严厉惩处“地沟油”、“瘦肉精”、利用病死畜禽加工食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强化规范,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1.督促规范食品企业加强自身食品安全管理,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强化食品企业法人代表是本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通过实行约谈、诫勉、集中培训等措施督促企业负责人落实食品安全措施。
2.加强社会监督,按照实施规划,全面推进《辽宁省食品安全工作基本标准》的实施,发展食品安全群众性队伍,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的途径。
3.按照《辽阳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要求,完善工作程序,细化落实措施,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4.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督促行业自律。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培训制度,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要把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同业务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加强道德教育。
(三)褒扬正气,大力选树典型
1.按照《关于印发辽阳市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的通知》要求,围绕“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的主题,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2.要协调媒体开展食品安全系列报道,宣传一批诚实守信的食品安全正面典型,广泛宣传政府抓好食品安全的决心、部署和成效,引导社会客观、理性看待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增强公众消费安全感,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积极推进并建立食品安全新闻发言人制度,鼓励和支持新闻媒体积极开展舆论监督,科学、客观的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报道,有针对性对食品安全技术问题进行解疑释惑,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和科学常识,提高全社会认知和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的能力。
(四)加快实施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1.按照《辽阳市全面推动“信用辽阳”建设工作方案》(辽市委办发〔2010〕2号)要求,全力推进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以建立完善信用记录制度为基础,以细化诚信评价准则为保障,以健全负面信息披露制度为支撑,推进建立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档案。2012年年底前,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建档率实现100%。
2.不断完善信用信息的征集、披露、使用制度以及行业退出机制,健全食品安全“白名单”和“黑名单”制度以及信用奖惩联动机制,完善联合惩戒衔接措施,形成市场倒逼机制。
四、工作要求
食品安全系统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是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是顺应群众期待、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解决食品行业诚信缺失和道德失范等突出问题的有利契机。各县(市)区、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抓紧抓好食品行业专项教育和治理工作。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要把教育和治理与落实《辽宁省食品安全系统纠风工作实施意见》、《辽阳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紧密结合起来,要加强沟通联系、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努力促进食品行业良好道德风气的形成和发展。具体要求是:
1.加强教育。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开展诚实守信和讲究公德教育,让人们清楚只有诚实守信、讲究公德才能构建自己美好生活,让人们在思想理论上明白道理,在行为规范上知道怎样实践。
2.自查自纠。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围绕诚信缺失和公德失范两个方面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既要查找本部门存在的问题,又要查找监管对象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的原因,提出治理措施。
3.组织巡查。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道德模范、劳动模范深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巡查,查找诚信缺失和道德失范问题,并督促整改。
4.选树典型。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在教育治理活动中,要注重树立诚实守信、讲究公德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推广好的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带动作用。
5.强化管理。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在教育治理活动中,要加大工作力度,认真纠正、大力整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诚信缺失、公德失范问题,并将整治结果、成效公之于众,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治理取得的明显进展。
6、工作时限要求。从现在起至8月底为教育、自查自纠及整改落实阶段;9月总结阶段性工作。
主题词:食品安全 道德领域 教育治理 通知
抄送:省食安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检委、市法院、市检察院
辽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2年7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