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工作起始时间为:2014年3月20日—2014年4月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现场审核所需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含序列号,由审核机关打印)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省学历一律提供学历验证证明,即:教育厅学历验证证明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二代身份证明复印件;
4、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见附件),如为应届生,还需提供《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见附件);如为具有助理资格报考执业资格的,需提供助理资格证书和助理执业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不必提供试用期考核证明。
5、报考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6、参加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另需材料:12013年8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工作的证明。2与该乡镇卫生院签订的保证获取资格后在该乡卫生资格考试网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的合同原件。3知情同意书原件。
二、注意事项
1、凡民办学校设置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本科专业的,必须提供教育部和卫生部同意办学的批文。
2、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须提供省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师承和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证书提供为复印件的,由报名点审核人员签字并盖考点公章后认可,供省考区办核验。
4、所有纸质材料为A4纸,按顺序装订。每个考生一个档案袋,档案袋上注明:姓名、报名编号、报考类别、单位、联系电话。
5、毕业证书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不符的招生简章,必须由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6、报名照片(含电子照片)要求为白底彩照。
三、审核地点
区直各乡镇考生在宣城市行政服务中心区卫生局窗口现场报名,联系电话:3017263。
附件: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报考承诺书
区卫生局窗口
二0一四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