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卫科教〔2012〕31号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
根据我厅《关于开展2012年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通知》(琼卫科教〔2012〕21号)要求,全省共有104人报名参加2012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其中,60人在省级基地培训(名单见附件1),44人由部分医院自行派出赴省外国家级基地培训(名单见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省内培训:
报到时间:2012年10月8日。
报到地点:各培训基地。
省外培训:各单位协商决定,2012年11月前完成派出任务。
二、培训方式
我省现阶段开展的是普通专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标准按照卫生部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统一制定,培训内容包括政治思想、专业理论、临床技能等。
三、培训过程管理
培训基地要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要求,制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手册,对学员的轮转、学习情况及带教老师情况等进行纸质版的登记并保存。同时,要及时采用信息化措施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进行管理,将培训内容、学员轮转安排和出科考核纳入实时监控。
四、培训考核
住院医师通过日常考核、出科考核及全省统一的年度考核,考核全部合格,并通过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者方可参加结业考试,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五、学员住宿情况
学员培训期间住宿由各培训基地负责安排,并配备必要的床上用品。
六、其他事项
(一)各市县卫生局要及时通知参训人员到培训基地报到,做好参训后工作安排的协调工作,保证参训人员顺利、安心、足学时地参加学习。学员在脱产学习期间,各单位要保留其工作岗位,并享受应有的工资福利。
(二)各培训基地要提前充分做好学员培训的准备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按照专科医师培养标准细则实施带教、轮转、考核,及时反馈、上报轮转培训情况。
(三)学员要遵守培训基地管理规定,按时考勤,不得无故缺课。请假需由学员所在单位递交书面申请,经市县卫生局批准,并报省卫生厅科教处备案。严重违反培训纪律,影响恶劣的将进行通报批评,缺课1/3学时及以上者将取消其培训资格。中途因自身原因放弃培训或者因违纪取消培训资格的学员要及时返还所有培训补助费用。
(四)委托省医学会负责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工作,请各培训单位于10月12日前将学员报到汇总表(附件4)报省医学会继续教育办公室,并报省卫生厅科教处存档。学员报到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培训人员信息表(附件5)和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一式两份。
联系人:麦飞熊 省医学会继续教育办公室
电话(传真): 66118857
陈希珍 省卫生厅科教处
电话(传真):65388351
附件:1. 海南省2012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省内培训人员名单
2. 海南省2012年部分医院自行派出赴省外国家级基
地培训名单
3.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各基地联系人
4. 省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报到汇总表
5. 省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信息表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四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