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开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准入试点地区工作
为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市场,加强社会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管理,促进中医养生保健事业的健康发展,探索开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准入工作的方法、途径、机制和模式,海口市于2011年8月申报开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准入试点地区工作。2012年01月21日,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为全国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准入试点地区之一。
为了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我市成立了“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准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落实。海南省保健养生协会筹办了海口市保健养生协会,配合推进试点工作开展。
近期,我局通过深入调研,摸清了全市中医养生保健机构资源(包括人员、技术设备等)的分布情况。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报送中医养生保健机构联系单位的通知》要求,我局筛选了6家条件较好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作为联系单位;按照《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基本标准(试用稿)》的要求查找差距,对其硬件建设、专业人员情况、开展服务项目情况等进行了规范化整改,探索开展机构准入工作的方法、途径、机制和模式。同时邀请中医养生保健专家进行专业指导,定期研究工作并进行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进行整改,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推动工作任务的落实。
2012年底,市卫生局组织将成立验收工作小组,对各联系单位试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将之推广,扩大机构范围,逐步规范养生保健业。
201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