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卫生局,厅直各单位,昆明医学院,云南中医学院,大理学院,有关学术团体:根据《关于申报200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附件1)和《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试行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2005年国家级、省级第一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国家级项目(一)申报国家级项目,请按附件《关于申报200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要求申报,以省为单位汇总报出。(二)新申报项目需填写项目申报表(一式两份),及制作软盘报送到我厅科教处,由科教处统一报送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申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请填写《国家级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2)报送我厅中医处,由中医处统一报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请于2004年9月10日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三)国家级项目的评审费请申报单位按《关于申报2005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04〕第03号)规定,直接寄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项目评审部。二、省级项目(一)申报项目以现代医学科学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并符合省级项目申报条件。(二)凡获准并已经举办的2004年省级继续教育项目(不含备案项目),如在2005年拟继续举办,在申报时只需填写《云南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附件4),备案项目与新审批项目均作为2005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并同时公布。(三)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省级项目,需结合学科专业和相关业务,符合第(一)条要求,基地填写《云南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备案表》,由本单位科教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四)申报的所有表格必须填写完整,不许有缺项、漏项,授课教师必须本人签字(若邀请外地教师授课,需提供证明材料),报送材料均要求用打印件(一式两份),手工填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五)西医类项目报送我厅科教处,中医项目报送中医处。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04年9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六)收费:新申报的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评审费每项100元、备案项目(包括拟继续举办的备案项目和省级继教基地的备案项目)每项40元,于2004年9月30日前寄云南省卫生科技教育管理协会(户名:云南省卫生科技教育管理协会,开户行:中国银行昆明市金碧支行,账号:03558208091001,联系人:傅桂荣,联系:8329226)。中医项目评审费请寄云南省中医药学会(光华街104号省中医院内),联系人:葛元靖,电话:3613387。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备案表,请到云南省卫生厅网站下载,网址:www.pbh.yn。gov。cn。望有关单位严格遵守上报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二ОО四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