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玉溪市妇幼保健院业务发展需要,按照玉溪市人民政府玉政办发(2002)144号《关于市直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及市编制委员会下达2010年编制使用通知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以补充玉溪市妇幼保健院部分空缺岗位。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数、岗位及要求
1、基本条件:一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为妇幼保健事业献身的精神;二是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业务和专业知识;三是身体健康,具备招聘岗位工作能力,能吃苦耐劳;四是具有团队精神,积极进取,具备一定口头表达能力和书写能力。
2、公开招聘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职数及岗位要求:
拟聘岗位 职数 岗位要求及条件
妇幼保健医师 1人 妇幼保健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28岁以下。
临床儿科医师 1人 临床医学、儿科、妇产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28岁以下。
临床妇产科医师 1人
B超医师 1人 医学影像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1名,学士及以上学位,28岁以下,女性。
放射医师 1人 医学影像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1名,学士及以上学位,28岁以下,男性。
公共卫生事业管理 1人 医学院校公共卫生管理或公共管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28岁以下。
劳动与社会保障 1人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28岁以下。
合 计 7人
3、引进人才岗位及专业要求:
医学遗传学医师 1人 医学遗传学硕士或以上学历,有执业医师资格证,35岁以下,取得主治医师有从事医学遗传学工作经历者优先,副主任医师以上,年龄45岁以下。
妇产科、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医师 1人 取得妇产科、妇女保健、儿童保健方向硕士或以上学历,具备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35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岁)。
合 计 2人 享受市妇幼保健院引进人才待遇
二、招聘办法
1、招聘组织:由玉溪市人才市场按照公告要求组织。
2、资格复审:由玉溪市卫生局和玉溪市妇幼保健院共同进行。
3、考试方法:
(1)公开招聘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采取笔试、面试、实践技能三种形式进行。笔试、面试、实践技能总分100分,笔试占50%,面试及实践技能各占25%。妇幼保健、管理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试用三种形式进行。笔试、面试、试用总分100分,笔试占50%,面试及试用各占25%。
如果报名人数超过10人,以笔试成绩1:6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考试人选,如果报名人数不足10人笔试后直接进入下一轮考试。
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包括医学基础知识、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医学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
管理岗位(公共卫生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参照公务员招考笔试)
(2)引进人才岗位:
通过面试、试用(两周)二种形式进行。
4、医学常用法律法规参考用书:《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生岗位适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医生岗位适用)、《遗传学专业基础》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5、试用按照笔试、面试项总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通过半个月的岗位试用后评分。不足1:3比例的,总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
6、公示结果:考核结束,由市人才市场发布考核结果公示。
7、录聘: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被录取的考生体检合格者,按现行政策办理聘用手续
凡在报考证书中作弊、在报考材料中隐瞒个人真实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成绩和录用资格。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0年8月25日至2010年8月3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玉溪市人才市场。
3、携带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各种获奖证书、资格证书,以上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小一寸同底免冠近照两张,毕业生推荐表一份。
4、报名时收取相关费用:70元
四、时间安排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玉溪市人事局 玉溪市卫生局
201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