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邕宁区)卫生局,市属中医医疗机构,各考核机构:
现将自治区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定期考核内容的通知》﹙桂卫中〔2012〕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信息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主题词:转发 中医 医师考核△ 通知
抄送:市卫生监督所,局医政科。
南宁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2年3月16日印发
(OA传输,共印2份)
桂卫中〔2012〕8号
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
民族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
定期考核内容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区直各中医医疗单位: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定期考核内容〉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1〕5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卫生 中医 医师△ 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办公室 2012年3月6日印发
(共印25份)
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1〕53号
关于印发《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定期考核内容》
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根据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卫医发〔2007〕66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医管发〔2010〕208号)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指导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进一步做好中医类别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制定了《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定期考核内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
中医类别医师定期考核内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卫医发〔2007〕66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医管发〔2010〕208号)文件精神,做好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下同)中医类别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规范考核内容,以促进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的发挥,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就中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定期考核内容明确如下:
中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定期考核内容重点体现中医药特色,包括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
一、业务水平测评
完成《中医药继续教育规定》要求的学分方可进行以下内容的测评。
(一)法律法规
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 href="http://www.med66。com/zhiyeyishikaoshi/"style="color:#FF0000" target=_blank>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
(二)基础知识
1.中医基础理论。
2.经典理论:包含《黄帝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学等经典名著。
3.常用方剂:参见中医医院各临床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
4.中医诊疗: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中医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等指南及已发布的国家标准和学会标准等考核中医临床思辨能力。
(三)中医非药物疗法
基本技术: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医疗技术管理相关要求考核。
专科技术:按照中医医院各临床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相关技术考核。
(四)医学人文
包括:医学伦理学,医学心理学,医患沟通技能。
二、工作成绩评定
除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的工作成绩评定的基本内容以外,还应包括中医病历质量、中医特色考核指标内容。中医特色考核指标(手术科室除外)应达到以下标准:辨证论治优良率应达到90%以上,中成药辨证使用率应达到100%,中药饮片处方占门诊处方总数比例应达到30%以上,非药物中医技术治疗人次占门诊总人次比例应达到10%以上。
三、职业道德评定
除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的医师职业道德评定的基本内容以外,还应包含中医诊疗行为规范、中医言语仪表规范等中医药文化内容。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言语、举止、礼仪、衣着服饰、服务方式、服务态度、服务流程等方面应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的核心价值。
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医师的定期考核内容参照本规定执行,其中业务水平测评应包括中医和西医内容,中医内容占60%,内容参照本考核内容执行;西医内容占40%,参照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执行。中医类别民族医专业医师定期考核内容由各省(区、市)中医药(民族医药)管理部门参照本考核内容自行制定。
参加一般程序医师定期考核的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除填写《医师定期考核表(一般程序)》外,还应填写《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定期考核表(中医药特色部分)》(见附件)。中医药(民族医药)管理部门和考核机构应当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统一使用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卫办医管函〔2011〕146号)的要求,使用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管理系统对中医类别医师开展定期考核工作。
附件: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定期考核表(中医药特色部分)
附件:
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
中医类别医师定期考核表(中医药特色部分)
考核年度: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年 月 | ||||
学历 | 毕业学校 | ||||||
工作单位 | 参加工作时间 | 年 月 | |||||
医师资格证书编码 | 取得时间 | 年 月 | 级别 | □执业医师 □执业助理医师 | |||
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 取得时间 | 年 月 | 执业范围 | ||||
考 核 意 见 考 核 意 见 | 工 作 成 绩 评 定 | 1.中医特色指标考核 辨证论治优良率 合格□ 不合格□ 中成药辨证使用率 合格□ 不合格□ 中药饮片处方占门诊处方总数比例 合格□ 不合格□ 非药物中医技术治疗人次占门诊总人次比例 合格□ 不合格□ 2.中医病历质量考核 合格□ 不合格□ 执业机构评定意见: 合格□ 不合格□
执业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
考核机构复核意见: 同意□ 不同意□ | |||||||
职业 道德 评定 | 中医诊疗行为规范考核 合格□ 不合格□ 中医言语仪表规范考核 合格□ 不合格□ 执业机构评定意见: 合格□ 不合格□ 执业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
考核机构复核意见:
同意□ 不同意□ | |||||||
业 务 水 平 测 评 | 1.继续教育考核 合格□ 不合格□ 2.法律法规考核 合格□ 不合格□ 3.基础知识考核 中医基础理论考核 合格□ 不合格□ 经典理论考核 合格□ 不合格□ 常用方剂考核 合格□ 不合格□ 中医诊疗考核 合格□ 不合格□ 4.中医非药物疗法考核 基本技术考核 合格□ 不合格□ 专科技术考核 合格□ 不合格□ 5.医学人文考核 合格□ 不合格□ 结论 合格□ 不合格□ 考核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
考核结果 | 考核结论 合格□ 不合格□ 考核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
注:1.在选定的□内打“∨”。
2.考核不合格原因、对考核结果提出复核申请的处理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记入备注栏。
南卫中〔2012〕9号-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定期考核内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