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2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桂中医药〔2012〕20号)精神,现就做好2012年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申请师承考核的,应当同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力,并连续跟师学习满3年(合同书于2009年12月31日前签订并公证的考生均可申请)。
(二)申请确有专长考核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
2.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
二、申请受理
(一)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受理报名工作, 6月5日前完成考生报名材料收集和初审工作,并将报考人员信息汇总表1份(含文字版和电子版,见附件4)和考生相片2张/人(附件5)与报名材料一起,集中报送南宁市卫生人才与考试考务中心复核,经我局审核同意后统一报送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备案。报考人员工作关系在市属医疗卫生单位的,可直接到南宁市卫生人才与考试考务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二)受理确有专长考核报名材料:
1.《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1份;
2.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3.近年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4张;
4. 参加补考的考生,须提供上一年度“广西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技能操作成绩单”复印件。
5.申请人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其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期满5年的证明;
6.两名以上执业医师(中医类别)出具的证明其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的材料;出具证明的执业医师身份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复印件;
7.30名居民和患者对确有专长人员技术专长进行评议评价表;
8. 技能操作成绩两年有效,综合笔试成绩当年有效。参加补考的考生免交第5、第6、第7项材料。
(三)申请出师考核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1份;
2.本人身份证明1份;
3.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4张;
4.学历或学力证明1份;
5.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者核准其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1份;
6.经公证的《师承关系合同》复印件1份。
三、考核内容、时间(暂定)
考核方式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内容 |
综合笔试 | 2012年9月22日 | 上午8:30~11:00 | 中医基础知识 |
下午14:30~17:00 | 中医临床专业知识 | ||
技能考核 | 2012年9月23日 | 上午8:00~12:00 | 实践技能考试 |
四、考试基地设置及准考证制作
(一)由设立中医类医师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广西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负责全区的考核工作。
(二)准考证由自治区卫生厅医学考试中心统一制作,并于2012年8月31日下发至市卫生局,由南宁市卫生人才与考试考务中心负责发放。
五、组织、管理及其他事项
(一)请各县、区卫生局及时通知考生做好报名和应考准备。参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按时进入考场考核,未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请各县、区卫生局务必在6月5日前将报考人员信息及报考材料报送南宁市卫生人才与考试考务中心。
(三)考核结果由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公布并下发成绩单,南宁市考生成绩单由南宁市卫生人才与考试考务中心负责发至考生手中。
(五)收费参照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标准:临床实际本领考核150元/人,综合笔试160元/人,合计310元/人。
联 系 人:曾 伟、闭 芸
联系电话:0771-5389431(市卫生局) 2630909(考务中心)
电子邮箱:kszx2630909@163。com
联系地址:南宁市新华路5号,卫生大厦7楼,南宁市卫生人才与考试考务中心。
附件:1.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
2.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
3.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考核(患者或居民)评议评价表
4.2012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报考信息汇总表
5.2012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相片栏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信息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主题词:传统医学 师承和确有专长△ 考核 通知
抄送: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南宁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2年4月26日印发
(OA传输,共印1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