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13年传统医学师承和
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北卫医考〔2013〕9号
全市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试行)》、《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和《关于组织开展传统医学师承人员资格认定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工作的通知》(桂卫中〔2008〕40号)精神,现就做好2013年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申请师承考核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力,并连续跟师学习满3年(合同书于2010年12月31日前签订并公证的考生均可申请)。
(二)申请确有专长考核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
2.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
二、材料提交
(一)申请出师考核提交下列材料:
1.《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1份(附件1);
2.本人身份证明1份(提交复印件,原件供核验);
3.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4张;
4.学历或学力证明1份;
5.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者核准其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或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各1份(证书提交复印件,原件供核验;任职证明填写附件2);
6.经公证的《师承关系合同》复印件1份。
(二)申请确有专长考核人员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1份(详见附件3,由申请人所在县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或市卫生协会盖章,并签署“符合报名条件,同意申请”意见);
2.本人身份证明1份(提交复印件,原件供核验);
3.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4张(不含粘贴在申请表上的照片);
4.由两名以上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出具的证明其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的《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人掌握传统医学诊疗技术证明表》(附件4)、证明人的医师资格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申请人所在地县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或市卫生协会)确认盖章的《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人参加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年限登记表》(附件5);
6.由本人所在辖区居民或患者对确有专长人员技术专长进行评议评价表30份(详见附件6,参加补考的学生不用提供);
7.技能操作成绩两年有效,综合笔试成绩当年有效。参加补考的考生,须提供“2012年广西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考核成绩单”复印件。
三、考核内容、时间
考核方式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内容 |
综合笔试 | 2013年10月19日 | 上午8:30~11:00 | 中医基础知识 |
下午14:30~17:00 | 中医临床专业知识 | ||
技能考核 | 2013年10月20日 | 上午8:00~12:00 | 实践技能考试 |
四、考试地点
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宁市东葛路89-9号)。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考试的报名组织工作,并于6月7日前将报考人员材料报送至市卫生局医学考试中心(北部湾西路10号)。
(二)准考证由自治区卫生厅医学考试中心统一制作,并于9月31日前下发至我局。
(三)考核结果由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公布并下发成绩单。
(四)收费参照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标准:临床实际本领考核160元/人,综合笔试150元/人,合计310元/人。
(五)根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2号)的规定,参加确有专长考核合格者可作为参加次年的全国医师资格中医类别师承和确有专长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的依据,请各有关单位做好报名组织工作。
(六)联系电话:3036637、3087260。
附件:1.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
2.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人指导老师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年限登记表
3.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
4.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人掌握传统医学诊疗技术证明表
5.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人参加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年限登记表
6.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考核(患者或居民)评议评价表
北海市卫生局
201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