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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二○○七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2007.5.19)
来源:包头市卫生局 更新:2013/8/16 字体:

包卫发〔2007〕64号
各旗、县、区卫生局:
二○○七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即将开始,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审核考生报名资格
按照自治区卫生厅考务工作会议精神,二OO七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仍然坚持严格把握报考人员资格的审核标准,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请各地区认真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的通知”、“二OO七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提交材料要求”(附件2)执行,坚决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从源头上杜绝考试中的弄虚作假现象。
二、严格执行考务工作时间表
二OO七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10日—4月25日,实践技能考试时间7月1日—7月15日,综合笔试时间为9月22日—9月23日。为保证我市医考工作有序进行,我局根据自治区卫生厅的考务工作时间表制订了“包头考点2006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时间表”(附件3)及“各旗县区卫生局上报考生材料时间表”(附件4),请各辖区按照“时间表”要求安排好考生报名工作。
医师资格考试是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必经途径,是卫生技术人员准入的重要关口。直接关系到医师队伍的素质建设,关系到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关系到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要求我们各级考务人员务必对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给予高度重视,以确保今年的医考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的通知”
2.“2006年医师资格考生报名提交材料要求”

二○○七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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