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国家医学考试网
各省医学考试信息
浙江 重庆 河南 广东
河北 上海 北京 天津
山东 安徽 山西 江苏
湖北 湖南 江西 福建
云南 四川 广西 贵州
陕西 兵团 甘肃 宁夏
辽宁 青海 新疆 西藏
吉林 黑龙江 海南 内蒙古
 医学全在线 >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 内蒙古卫生厅 > 包头 > 正文
转发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医师多点执业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包头市卫生局 更新:2013/8/16 字体:

包卫办发〔2011〕242号


各旗县区卫生局、稀土高新区社管局,各大厂矿企业医院,包医第一、第二附属医院,包钢疗养院,局直属各医院:
现将自治区卫生厅《转发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医师多点执业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卫发〔2011〕3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医师多点执业试点管理办法(试行)》请到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网站文件通知或包头市卫生局文件通知一栏下载。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

<
相关文章
 蚌埠医考网:关于市妇幼保健院《干式生化分
 拉萨医考中心:关于征集“红色歌曲·拉萨唱
 德阳市卫生网:2013医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德
 日照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山东省传统医学出
 昆山医师考试网:昆山市2013~2014年度度医
 南海区卫生考试网:南海区注销《保健食品经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