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卫科教〔2012〕178号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培养招聘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0]141号)要求, 经我厅研究,决定2012年继续面向全区定向免费为村卫生室培养成人大专学历的村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任务 2012年在全区计划招生培养1000名成人大专学历村医。 二、专业、学制 全科医学专业,学制三年。 三、招生学校 宁夏医科大学成人教育学院。 四、招生对象 (一)已在村医岗位工作,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二)具有我区农村户籍、高中以上文化水平、年龄在30周岁以下、毕业后愿意在户籍所在地村卫生室工作的社会青年,优先录取已婚妇女和村医子女。 五.招生方式 (一)各县(市、区)卫生局,对申请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束后,将其身份证、中专毕业证书、乡村医生证书、高中毕业证书等原件退还报名学生。并与6月20前将《宁夏回族自治区面向村卫生室申请定向免费培养成人高等医学专科学历教育报名表》(见附表1)一式5份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面向村卫生室申请定向免费培养成人高等医学专科学历教育学员报名汇总表》(见附表2)及上述证件复印件报各市卫生局,各市卫生局审核合格后,于 7月10日 前 报卫生厅科教处。 (二)自治区卫生厅于 2012年7月20日前 将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及报名表下达给宁夏医科大学成人教育学院,由宁夏医科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根据报名人员情况,向自治区教育厅和宁夏教育考试院申请成人高等教育考试特殊行业人员招生考试的政策。 (三)培养人员审核确定后,由五市卫生局负责通知被确定的报考人员 2012年8月1日 在当地市县教育考试中心进行网上报名, 2012年10月中旬参加宁夏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宁夏医科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协助市、县(市、区)卫生局做好上述工作。 (四)宁夏教育考试院,将按照考生成人高考分数进行择优录取。录取人员名单被考生所在地卫生局确认后,由宁夏医科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负责分别上报自治区卫生厅和自治区教育厅备案。 六.教育教学方式、考核毕业 对参加成人高考达到规定录取分数线、被宁夏医科大学成教学院正式录取的在职村医和新进村医采取成人业余教育的形式,面授课程,就地就近安排实习。学制3年,其中理论学习2年,实习1年。理论授课采用集中面授和教学多媒体系统辅助教学方式实施教学。课程结束后,由宁夏医科大学成人教育学院组织考核,学生学习期间修满规定年限及课程,成绩合格,发给成人高等教育全科医学专科学历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可取得《乡村医生专业资格证书》。 七、学习费用 (一)宁夏医科大学成人大专学历教育,每人学费共6600元,其中财政每人补助5000元,宁夏医科大学每人减免1600元。 (二)财政补助资金按照宁政办发[2010]141号文件规定,对现有村医和符合条件的农村高中青年,经过3年培养获得学历证书的,一次性补助5000元学费,补助经费由自治区和县(市、区)财政分级负担,其中:自治区与川区县(市、区)分担比例为8:2,山区县(市、区)由自治区财政全额负担。 (三)为了提高办学单位积极性,财政补助资金采取预拨的方式,在学员入学第一年由自治区财政帮助学员每人垫交学费3000元,剩余学费由宁夏医科大学分年向学员收取。学员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证书,并按照入学时签订的《村卫生室定向培养招录定向就业协议书》到村卫生室工作,由财政部门再向个人补助2000元。 (四)对学员未按规定协议到村卫生室工作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减免学费费用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4500元),同时将违约事实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五)考试报名费、录取费、信息采集费、书本费、毕业证书工本费等费用由学员自理。 各市、县(区、市)卫生局,要充分利用当地各种媒体,面向农村进行广泛的宣传。同时,根据辖区内村卫生室需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人员报名参加成人考试和学习。附件:下载
1.宁夏回族自治区面向村卫生室申请定向免费培养成人高等医学专科学历教育报名表
2.宁夏回族自治区面向村卫生室申请定向免费培养成人高等医学专科学历教育学员报名汇总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