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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系列计生委有关同意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变更执业登记注册机关的批复--深卫计医政〔2014〕111号
来源:深圳市卫生委员会 更新:2014/6/25 字体:

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

  你院提交的关于变更执业登记注册机关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委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院的执业高级职称考试网登记注册机关由深圳市南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原南山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变更为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按以下核定事项办理变更登记注册:

  (一)机构名称:深圳www.med126.com/wsj/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

  (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后海华明路7号。

  (三)医疗机构类别:慢性病防治院。

  (四)服务对象:社会群众。

  (五)法定代表人:陈思韩。

  (六)主要负责人:陈思韩。

  (七)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口腔科、皮肤科(皮肤病专业、性传播疾病专业)、精神科、传染科、结核病科、中医科(内科专业)、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以上诊疗科目限开展门诊医疗活动。

  (八)床位:无;牙椅:5台。

  (九)经营性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十)设置单位:深圳市南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十一)登记号:PDY51017-544030511H1191。

  二、请你院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一个月内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到我委办理变更登记注册。

  此复。

市卫生计生委
201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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