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2年第一批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补充项目的通知
新卫科教发〔2012〕3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卫生局,各地、州、市卫生局,新疆医科大学并各附属医院,厅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经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学科组专家评审,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定,补充29个项目为2012年度第一批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现予以公布(见附件1)。各地、各单位可在卫生厅网站(www.xjwst。gov。cn)自行下载。
各地要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积极组织当地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学习。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卫生厅学会办联系。
联系人:任 红
联系电话:0991— 8565232
附件: 2012年第一批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补充项目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