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民医药科函〔2012〕102号
关于申报2013你年度国家及继续教育项目工作的补充 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卫生局,各地、州、市卫生局,新疆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卫生厅各直属单位及有关其他单位: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申报2013你年度国家及继续教育项目工作的补充通知》(国中医药继续教办发〔2012〕2号)要求,因近期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网络管理系统出现故障,未能如期开战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工作截止日期延至2012年12月10日(以邮 为准)。其他材料的报送日期不变。
二、拟申领2012年度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学分证书的单位,请将开办通知及填写的《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证书申领表(附件),传真纸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三、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网络管理系统预计将于2012年11月下旬恢复使用,各单位仍需通过该网络系统完成2013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申报及2012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资料的上传等工作。
联系人:局科教处 热孜万古丽
联系电话:0991-8565298 8561841
附件: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证书申领表
201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