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市卫字[2012]434号
关于印发《2012年阿克苏市全年妇幼保健工作督导考核通报》的通知
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乡镇(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了解我市基层妇幼保健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查找问题、督导整改。在市卫生局的组织下,安排相关业务骨干组成督导组,于2012年10月15日-10月23日,先后对我市各乡(镇)场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服务站)的妇幼保健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督导检查情况汇总如下:
一、 督导检查内容
对阿克苏市各乡(镇)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妇幼保健工作原始台账的填写情况;孕产妇和儿童两系保健管理基础知识;高危孕产妇的筛查管理、产后访视、“三网”监测等资料的整理规范情况一一进行了检查,并利用此次机会对各乡镇妇幼专干和村医进行一次全面而系统的业务培训。
二、工作成绩:
1、各乡镇(场)均能按照妇幼保健工作的要求开展孕产妇及儿童医疗保健服务。各接生单位均开展了平产接生服务,开辟了绿色通道,建立了产科工作制度,培训制度、例会工作制度及其他管理制度,档案资料能有序归档。
2、依干其乡、托普鲁克乡、兰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专干固定,工作积极,分管明确。
3、拜什吐格曼乡《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率达99%。
4、喀拉塔镇中心卫生院自2012年6月以来在本单位分娩的婴儿均进行产后7天、14天、21天、28天、42天的产后访视,记录完整,逐个归档,新生儿疾病筛查率95%。
5、托普鲁克乡卫生院、库木巴什乡卫生院、阿依库勒镇卫生院妇幼保健工作计划、总结齐全,妇幼专干定期培训,健康教育,例会制度等开展有序,信息上报及时准确;
6、南城社区7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登记齐全整齐。
三、存在的问题:
1、村级孕产妇系统管理率普遍较低,未达到90%的考核要求。
2、依干其乡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人数与年报表上不相符,妇幼保健办公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登记本姓名未写全名,母子保健卡未填写检测结果。
3、拜什吐格曼乡产房助产与妇幼专干没有分开,母子保健卡上信息与孕产妇系统管理登记本上信息不相符,9大队报表上孕产妇管理人数与系统管理人数不相符,7岁以下儿童(除7大队和11大队)没有体格检查登记,妇幼保健办公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登记本姓名未写全名,母子保健卡和登记表信息填写不完整,梅毒个案登记卡填写不全。
4、喀拉塔勒镇没有母子保健卡,10大队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低,记录不完整,系统管理登记本和报表上信息不相符,梅毒个案登记卡填写不全,实验室检测登记本姓名未写全名,检测结果未填写。
5、托普鲁克乡10大队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登记本上信息和报表上不相符,7岁以下儿童体格检查登记本上内容填写不规范,。实验室和产房的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登记本姓名未写全名。
6、库木巴什乡卫生院高危孕产妇管理不到位,8大队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记录不齐全,妇幼保健办公室,实验室和产房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登记本姓名未写全名,未填写检测结果。
7、阿依库勒镇卫生院7岁以下儿童体格检查(除6大队和20大队)2011年、2012年记录不齐全,内容填写不完整,梅毒孕产妇和儿童个案卡未填写,10月份检验科未开展项目工作。
8、英巴扎社区服务中心孕产妇系统管理登记本上信息填写不完整、不规范,高危孕产妇管理不到位,信息填写不完整,未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
9、南城社区服务中心服务中心孕产妇系统管理登记本上信息填写不完整,产后新生儿访视大部分只做了一次,应做两次。未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
10、兰干社区服务中心孕产妇基本情况登记本上信息与系统管理登记本上的不一致,系统管理登记本上有空项。未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
11、红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2年3岁以下儿童体格检查记录不全。未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
12、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岁以下儿童体检率低,孕产妇系统管理登记本上信息填写不完整,建设站:7岁以下儿童体格检查登记本上信息填写不完整,孕产妇系统管理登记本上信息填写不完整,与孕产妇基本情况登记本上信息不相符。
13、库木塔木卫生院孕产妇系统管理登记本上没有建册和检查医生签字,分娩记录和产后访视填写有空项,7岁以下儿童未做常规体格检查。未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
三、工作建议:
1、各乡镇(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对妇幼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强对妇幼工作的检查督导力度。
2、稳定妇幼专干队伍,提高妇幼专干绩效考核。
3、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的惠民政策,特别是“两个健康管理项目”的宣传,提高目标人群主动接受服务的自觉性。
4、加强村医培训,提高村医的服务技能。市妇幼保健站召开例会前要准备充分,要有教案,有培训记录,有学前评估,学后问卷,积极开展参与式培训方法。
5、乡(镇)场卫生院要建立妇保科和儿保科,纠正重医疗、轻预防保健的工作做法,提高妇幼保健水平。
阿克苏市卫生局
二0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