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兵团2005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
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师职改办、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2005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31号)文件精神,兵团2005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5年10月15日、16日举行,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考条件
按照《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房地产估价师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二)取得房地产估价师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三)取得房地产估价师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四)取得房地产估价师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五)取得房地产估价师相关学科博士学位。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师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
二、 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15日上午 0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自备计算器)
10月16日上午0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自备计算器)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开卷、自备计算器)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型,采取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和《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客观题和主观题均有,采取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全部为主观题型,在答题纸上作答。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为开卷考试,其余科目为闭卷考试;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以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的管理办法。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兵直单位报名时间6月6日至6月17日。
2.报名办法:兵直单位及师驻乌单位报考人员应按规定填写兵团人事考试报名表和填涂报名信息卡,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携带身份证、学历证、 任职资格证、 报名考试费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到报名点报名。
各师报名点设在师职改部门,兵直驻乌外单位到所在地的师职改部门报名。
各师职改办于7月30前以FTP形式上报报考人员数据信息。各师在收到文件后,请及时下载兵团任职资格考试中心下发的考试模板和考务文件的电子版。
四、 考试用书的征订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用书由区建设厅建筑标准图集发行站统一发行。各师在受理报名时可告知考生,由考生自行联系购买。发行站联系方式如下:
地 址:乌市红山西路(建设大厦旁)
发行单位:自治区建筑标准图集发行站
联系电话:(0991) 8867608、8855356
五、考试收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3]903 号文件和国家计委办公厅计办价格[2000]839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人每门40元,其中: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按2门计,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按2门计,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按2门计,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按1门计。另每人收取成绩通知单1元、考试答题卡费每科0.5元。师(局)除留报名费、成绩单16元及答题卡费外,其余考试费请于7月30日前交我局考试中心。
六、考点设置
原则上全兵团只设一个考点,考点设在乌鲁木齐市。
兵 团 人 事局
二OO五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