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卫生局、科学城卫生局,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医院,省内各高等医学院校:
为做好2013年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行全行业管理,学员招生不受区域限制。根据《四川省普通专科医师培训管理办法》,在四川省卫生厅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确定的原则和时限内,由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医院发布招生简章及相关信息,并组织考核录取。
学员报名通过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网(网址:zkyspx.scyx。org。cn)填报经卫生部、省卫生厅认定的任意一个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每人限报三个志愿。
各基地医院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对学员资格进行审查,不得招录不具备报考医师资格考试条件的学员,把好入口关。内地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培训基地招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时,在满足培训基地基本招录条件的前提下,优先招录民族地区医疗机构临床医师。
二、报考条件
1.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神经内科、皮肤性病科、眼科、耳鼻咽喉科、精神科、小儿外科、康复医学科、 麻醉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临床病理科、口腔科、肿瘤科和全科医学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学历符合医师资格考试临床或口腔类别执业医师学历规定。
2.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临床医学专业三年制专科毕业,或已经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全科医疗工作的临床执业助理医师。
3.民族地区人员报考条件:凡在我省三州十县两区的民族自治县及民族待遇县(包括:甘孜、阿坝、凉山三州各县;乐山市峨边县、马边县、金口河区;攀枝花市米易县、盐边县、仁和区;绵阳市平武县、北川县;雅安市石棉县、汉源县、宝兴县;宜宾市兴文县,以下简称民族地区)公立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工作(包括编内人员和编外人员)、具备大学专科(含成人教育)及以上学历并符合医师资格考试学历规定的临床医师,可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为3年。民族地区公立医疗机构大学专科及以上临床医师培训结业前须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方可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
三、招生程序
1.2013年3月30日前,基地医院向四川省卫生厅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毕教办”)上报《2013年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计划表》(见附件1),经省毕教办审核后开通基地医院招生网络。
2.基地医院在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子网站(zkyspx.scyx。org。cn)上发布招生简章,并积极通过医院网站等其他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
3.填报志愿:学员登陆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网注册账号——进入个人空间——简历管理(填写相关注册信息)——我的志愿——填报志愿。
4.基地医院接收报考志愿,按照报名条件审查报名学员资格后,组织考试,并对审查和考试合格的学员发送电子录取通知函。
5.被录取学员确认接受一份录取通知函(一旦学员确认接受一个基地录取通知函,其他基地录取通知函自动屏蔽)。
6.基地医院对研究生毕业学员需按照《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标准(试行)》对其临床工作能力进行测评,根据测评结果确定实际培训时间。其中硕士研究生毕业学员培训时间不少于2年,博士研究生毕业学员培训时间不少于1年。
7.2013年9月30日前,基地医院向省毕教办上报《2013年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注册登记表》(见附件2)和《2013年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注册学员统计表》(见附件3),省毕教办进行统一注册,建立学员的学籍档案。未经注册者,不得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结业考核。
四、其他要求
1.应届毕业生或暂无正式单位的人员以“社会人”身份报名,“社会人”身份的学员一经正式注册,请基地医院及时将其人事档案交省卫生人才交流中心统一保存。省卫生人才交流中心联系人:杨柳,电话:028-86157509。
2.各市、州卫生局应制定本地区县级医疗机构2013年新进医学毕业生送培计划,主动协调省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医院,完成本地区的送培任务。
3.各高等医学院校要主动宣传,精心组织,鼓励应届医学毕业生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省卫生厅科教处:王玉萍
联系电话(传真):028-86135349
省毕教办:张乐莉、韩阳
联系电话(传真):028-86134105
联系地址:成都市上汪家拐街39号(邮编:610041)
附件: 1.2013年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计划表
2.2013年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注册登记表
3.2013年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注册学员统计表
四川省卫生厅
201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