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 威 市 卫 生 局 文 件 | ||||
武卫发〔2013〕152号 |
武威市卫生局
关于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
培训暨资格考核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市直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解放军第十医院,各相关民营医院,市计生服务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甘肃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及省卫生厅《关于规范全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核工作的通知》(甘卫妇社函[2010]223号)要求,各级医疗保健单位的母婴保健技术人员必须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工作。为了不断加强我市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质量管理,提高技术人员业务水平,依法规范母婴保健管理,保证全市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从业人员依法准入,市卫生局决定对辖区内区县级以上各医疗保健机构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进行资格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条件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区县级以上各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工作,尚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均要报名参加培训考核:
(一)具有国家认可的中专及以上医学学历;
(二)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及相应的执业资格;
(三)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婚前医学检查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程序
拟报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人员按照本人从事的相应技术服务项目填写《武威市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试审批表》一式两份,并提交以下个人资料:
1.毕业证、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1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二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有效证明。
5.护理专业毕业的,拟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的人员,需提供助产技术岗前培训(进修)证明。
由所在单位位对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上报直接监管的卫生行政部门,直接监管的卫生行政部门认真审核后将本辖区内参加考核者进行汇总,并报市卫生局妇社科审核。
三、培训考核时间、方式及地点
(一)时间:2013年5月24日(08:30报到)
(二)考核方式:集中培训,理论考核和实践技能考核相结合。
(三)地点:市妇幼保健院二楼会议室
四、其他事宜及要求
(一)各区县、各单位要对参加考核的人员资质认真审核,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将《武威市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同时提供电子版)、审批表、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于5月21日报市卫生局妇社科。
(二)报到时缴纳培训、考试费150元/人。
(三) 理论和技术考核均按百分制设制,60分为合格分数线,理论考试和(或)技术考核不合格者不颁发《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四)区县卫生局负责做好辖区内乡镇级医疗保健机构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及《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审批、考核发证工作。每次考核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将《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人员汇总表》(附件5)报市卫生局,由市卫生局汇总后上报省卫生厅。
联系人:市卫生局妇社科 严化 电话: 2211633
Email: wwswsjfsk@126。com
附件:
武威市卫生局
2013年5月8日
武威市卫生局 2013年5月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