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宁国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宁卫医〔2009〕64号
各乡镇(街道)卫生院、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社会办医、民营医疗机构,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2009年,我省医师资格考试依然实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月20日至3月22日,根据安徽省卫生厅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统一要求,3月23日至4月5日为现场审核阶段,为做好我市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
步骤1、考生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med126.com/wsj/
上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考生确认、保存报名信息后,系统提示“报名成功”。
步骤2、考生可以在2009年3月23日9时前,凭借“个人证件编号”及个人密码,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查询、修改个人报名信息。
步骤3、考生确认填报信息无误后,可以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两份。
二、提交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或士兵证,往来大陆通行证(台、港、澳考生),护照(外籍考生)。
注:如果考生报名时存在正在办理有效身份证明等特殊原因的,可提交所在单位开具的由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认的有本人近期免冠近照的证明办理报名手续,考生须凭此证明和其它规定证件方能入场考试。证明复印件由考点保存两年。
(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试用(或实习)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四)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两份,申请表要连同照片一起打印;如若申请表上无照片的,一律不予受理。
(五)小二寸免冠照片2张,照片必须与申请表上的照片一致。
(六)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工作单位是医疗机构的,考生需提交该机构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七)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及《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证书》。
注:
1、所有复印件一律用A4纸复印,其他纸型一律不受理。
2、今年报名一律自己上传照片,根据网报上要求的规格上传。
3、在个体诊所报名者,需提供诊所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个体诊所可提供试用期合格证明,村卫生室、村社区卫生服务站不可提供试用期合格证明。
4、考生在审核现场应仔细核对、确认报名信息,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律不得更改。若报名信息与审核后的事实不符,一经核实,将按照《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医发〔2008〕3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5、由于今年医师资格考试大纲更改,各考生可以自己网上订购,也可到市卫生局医防科进行统一订购。
三、审核地点
宁国市卫生局医防科,
四、费用
执业医师:290元/人,执业助理医师:220元/人。
各单位要及时通知考生进行现场审核,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乡镇(中心、街道)卫生院还要负责将文件通知到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逾期我局将不再受理,后果自负。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