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局、高新区卫生计生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各考生: 根据2013年度医师资格考试中、省考务工作会议精神及相关通知文件,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宝鸡考点有关考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全国网上统一报名时间:2月27日-3月17日。 2、宝鸡考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3月20日-4月8日。 3、陕西考区考生报名资格复审时间:4月9日-5月初。 4、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临床、中医、口腔类别为7月1日-7月7日;公共卫生类别为7月6日-7月7日。 5、医学综合笔试时间:9月14日-15日(助理医师为9月14日一天)。 二、考场安排 1、临床、中医类别考生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均在宝鸡考点(具体考场安排待后通知)。 2、口腔类别考生实践技能考试在省直考点(西安),医学综合笔试在宝鸡考点。 3、公共卫生类别考生实践技能考试和综合笔试均在省直考点(西安)。 4、部队现役军人考生报名和考试均在省直考点(西安)。 三、考试政策 1、考生报名资格审核政策与去年相同,沿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等相关文件精神。 2、考试费用与去年相同,执业医师考试费用为360元,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费用为270元。 3、我市继续执行考生相片统一采集和准考证统一印发。 4、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已对2005年下发的《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进行修订,2013年考试期间将实施新的《违规处理规定》。 5、继续开展临床、中医类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 6、公共卫生类别考生综合笔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点。 7、临床、中医类别医学综合笔试继续实行“一卷多式”考试形式。 四、考试内容变化情况 1、根据卫生部医考委公告,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以及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学 综合笔试启用《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及中医部分类别)2013年版》。取消中医(含民族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试大纲中的西医内科学内容,未涉及的中医部分类别医师资格考试仍执行现行大纲。 2、卫生部医考办近期将印发公共卫生类别《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实施方案(2013年版)》。 五、几点要求 1、即日起本通知将在“宝鸡卫生信息网”通知公告栏发布。各县区卫生局、高新区卫生计生局及市直市管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积极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向本辖区、本单位2013年应试考生通知传达本文件精神,确保人人知晓。 2、全市各考生要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及时准备《医师资格考试大纲(2013年版)》等考试资料,妥善处理工学矛盾,积极备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