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
准考证打印要求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2013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将于9月14-15日进行,现已开放考生准考证打印功能。本年度准考证由考生个人持考生姓名、证件编号在“国家医学考试网”(www.med126.com/wsj/)右侧“2013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准考证打印”进行打印,具体链接地址:http://www.med126.com/wsj//viewscore/ViewPrintJNZKZ_Login.aspx。请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务必通知本单位每位考生签署《2013医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考生承诺书》(见附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请考生务必于2013年9月10日前打印准考证(A4纸打印),以免耽误考试。
2、准考证打印好以后,由各单位统一至市卫生局医政科盖红章(9月9-11日),同时收集好各考生的承诺书,汇总后由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
3、各单位要对考生集中组织进行一次考风考纪教育,考生要遵守《承诺书》承诺事项,坚决杜绝考试作弊现象。
4、准考证不能补发,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避免丢失、受潮或损坏。
5、请考生自备考试文具(2B铅笔、黑色签字笔、橡皮、铅笔刀),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场须知”和《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并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准时参加考试。
特此通知。
附件:2013医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考生承诺书
二〇一三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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