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卫生系统《婚姻法》、《收养法》、法治化建设,让广大市民深入学习、了解婚姻收养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进一步树立文明、正确的婚姻法、收养法制观念,维护市民群众合法权益,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结合普法教育,广泛开展《婚姻法》、《收养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现将活动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贯彻实施《婚姻法》、《收养法》促进家庭和睦、构建和谐社会建设。
二、活动时间
2013年9月1日-25日
三、宣传内容及形式
(一)广泛开展新修改后的《婚姻法》《收养法》的宣传咨询活动。
各单位要在本单位开展活动期间利用法治宣传专栏、黑板报、悬挂横幅等形式开展宣传。
(二)认真开展《婚姻法》《收养法》学习活动。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学法日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条款,可通过测试来提高对《婚姻法》《收养法》的知晓率。
四、活动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婚姻法》《收养法》的学习宣传,要将《婚姻法》《收养法》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与普法教育相结合,制定本单位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好实施。
2、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创造性的开展好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开展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月活动,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有针对性地开展活动。
3、各单位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方案及活动图片资料、小结于2013年9月26日上报市卫生局党政办。
阿克苏市卫生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