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卫生局,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自治区卫生厅在保健食品专项整治中发现标识为“强龙御液牌EDA性肾通养因子”的保健食品系伪造保健食品批号生产销售,该产品标示的生产企业为通辽市健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标示的地址为通辽市飞机场,标示的批准文号为内卫食证字(2007)第150500-363号,标示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1997)第327号,同时标注四川宝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制。经查,卫生部批准的卫食健字(1997)第327号保健食品名称是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批准的功能是抗疲劳,该产品伪造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批准文号。卫生许可证内卫食证字(2007)第150500-363号,许可项目为筹建生产固体饮料,有效期半年,现已注销,该产品标注的卫生许可证已无效。请各地立即组织对辖区内保健食品经营销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一经发现销售“强龙御液牌EDA性肾通养因子”产品,立即没收该产品,并责令经营单位公告收回已售出产品,对拒不改正仍继续销售该产品的,要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查处。同时各地要追查该产品制售源头。请各地将检查结果于2009年9月30日前报送自治区卫生厅法监处。
联 系 人:路小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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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