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卫生局:
为顺利完成2010年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的征订工作,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下发了《关于上报2010年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申领计划的通知》(中疾控妇证便函〔2009)26号),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核定2010年的实际需求,分季度制定2010年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申领计划,填写计划表并于2009年11月10前报卫生厅妇社处。
联 系 人:王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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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