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赤峰市第二医院、宁城县医院增加床位的请示》( 赤卫发〔2009〕70 号)收悉。赤峰市宁城县医院于1994年通过二级甲等医院评审以来,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和建设,医院现有在职职工777人,卫生技术人员624人(其中护理人员266人),建筑面积近3万平米,实际开放床位600张,医院各种高端设备基本满足现代化诊疗需求。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三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的要求,按照自治区卫生厅检查组的现场检查审查情况,经研究决定,重新对赤峰市宁城县医院部分执业许可予以核定:
一、医疗机构名称:赤峰市宁城县医院
二、医疗机构类别:三级综合医院
三、医疗机构床位:550张
四、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隋晓杰
五、医疗机构负责人:隋晓杰
六、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感染性疾病科、内科(呼吸消化内科专业、神经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肾病内分泌专业、血液内科、风湿免疫科)、外科(普通外科专业、神经外科专业、骨科专业、泌尿外科专业、心胸外科专业)、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科、新生儿专业)、重症医学科、眼科、口腔科、耳鼻喉科、肿瘤科、皮肤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职业病科、蒙医科、中医科、体检科、病理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核医学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图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专业、神经肌肉电图专业、介入放射学专业、放射治疗专业)、临床心理门诊、疼痛科门诊。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的实际,你局要按照属地和全行业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医疗质量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同时督促医疗机构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的要求不断加强医院内涵建设,促使医疗机构逐步建立起符合现代化医院建设要求的管理制度和科学的管理方法,促进医疗机构医疗安全、质量的持续改进和自身的发展,并指导医疗机构完成等次申请与评定工作。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日
抄送: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赤峰市宁城县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