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包头市肿瘤医院更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请示》(包卫发〔2012〕11号)收悉。按照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中三级肿瘤医院的要求,综合考虑包头及周边地区肿瘤疾病诊疗需求,经研究,同意包头市肿瘤医院编制床位增加到600张。
同时,根据医院发展实际,同意注销皮肤科、儿科门诊和眼科门诊。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抄送: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包头市肿瘤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