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直属各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事务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09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公共课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内会事字〔2009〕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及时办理。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