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孕产妇保健和儿童保健实行电子信息化管理的通知
潜卫基妇〔2013〕162号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卫生信息化进程,规范孕产妇保健和儿童保健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根据省、市要求,决定对孕产妇保健和儿童保健实行电子信息化管理。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3年10月1日起,全县所有的孕产妇保健和儿童保健管理服务信息均必须及时录入到安徽省潜山县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
二、安徽省潜山县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183.161.35.44:9099/,各单位用户名和密码由合肥晶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三、自2013年10月份起,孕产妇保健和儿童保健服务项目经费将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平台提供的统计数字下拨,未实现电子信息化管理的单位将不再下拨相关项目经费。
四、2013年元月1日至9月30日所有的孕产妇健康管理和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数据均必须补录到安徽省潜山县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由提供服务的单位进行补录。补录工作2013年10月31日前完成。
五、孕产妇保健和儿童保健原来所要求的表、薄、卡等纸质资料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报帐资料要求不变。
六、各单位要做好对妇保科和儿保科电脑等硬件的配备工作,在县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对相关医务人员的再培训,确保10月1日起全面启动这项工作。
七、县妇幼保健院要做好对这项工作的督查和指导,我局将适时对这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潜山县卫生局
201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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