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将北京市中医管理局转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有关中医监督问题的批复》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药品数据照执行。
海淀区卫生局
2014年4月22日
附件.pdf